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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妙可微博背后存在未成年人保护的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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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0:5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手机版浏览
林妙可微博背后存在未成年人保护的真问题
       题记:”林妙可微博受辱,该找谁保护“,这期腾讯新闻中心推出的这么一个争议性的话题,我觉得有必要贴出来,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如何引导孩子正确上网,其文中有两句话,是我们作为监护人应该注意的:"对不少未成年人来说,互联网已经是伴随成长的必需品","在网络不可或缺的今天,家长监督引导远比一味封堵高效和灵活"
  
01 给林妙可这条微博扣上反言论自由的“帽子”不合适 先梳理下这条微博产生争议的来龙去脉事件源自林妙可发布的一条微博。她早先在微博中贴出了自己在抻面的一张照片,某些网友却在这张照片后留下带侮辱性的言语。年仅14岁的林妙可(或其父母)因无法忍受此种语带双关的评论,遂就发微博呼吁“对人身心、健康有害的言论就应该根除,不准他在网络生存,不准他污染网络空气。”
但随后,李开复在微博中回复林妙可,称“评估‘有害的言论’是相当主观的事情;愤怒的人,越堵越愤怒;堵的人,越堵就越霸道;言论自由应是人类不可剥夺的权利。”面对李开复“教课书”样的评论,网络上爆发了对李开复的批评之声,诸多微博名人也开始对李开复进行调侃,认为其对林妙可的“教导”不合时宜。

面对潮水般的攻击,李开复不得不在3月31日再发微博,解释自己之前的言行:“我反对过分进行言论审查,并非支持侮辱诽谤,更非从事侮辱诽谤。” …

面对骚扰和侮辱,林妙可的申诉无关“言论自由”应该说,李开复的说法有点过敏了。“言论自由”中的“言论”有特定的含义,它是指那些“发表观点和揭露真相的话语”,不是任何从嘴上说出来的话都属于“言论自由”中的“言论”。林妙可所指的“对人身心、健康有害的言论”根本不该被带进讨论言论自由的范畴。

当然,李开复等人出于担心网络言论审查、希望减少对网络束缚的缘由过敏了一点,也可以理解。 …

02 撇开争议,林妙可微博背后存在未成年人保护的真问题


问题一:针对社交网络对未成年人的潜在危害,中国的相关法律缺位在全球范围看,社交网络在未成年人中风靡已成潮流。2012年的数据显示,在美国和欧洲,13到16岁的未成年人中,接近80%的人都在使用社交网络(数据来自CNN和欧洲委员会)。在中国,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1年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调查报告》和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发布的《2011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社交网络运用状况调查报告》:2011年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的普及率就已经达到了91.4%,使用手机上网的未成年人比例73.0%,规模达9441万,使用手机社交网站、手机网络新闻、手机微博和手机网络文学的占比在45%以上。
面对与社交网络的风靡,其对未成年人带来的一些潜在的危害也逐渐凸显。来自中国地区的儿福联盟的一项调查可以说明一些问题,在去年七月他们公布了《2012少儿网络行为调查报告》。调查显示:高达95%的小学儿童拥有facebook账号,而其中近半数孩子曾在facebook上看过色情广告,超过一成的学生曾点过脸书上的色情广告链接。此外,孩子使用社交网络时的自我保护能力也十分薄弱,将近半数的孩子不会对个人资料或文章内容做隐私设定,还有超过6成的学生会在社群网站加陌生人为好友。而类似情况在中国大陆和欧美也都存在。…

不过针对社交网络在未成年人中的风靡,中国应对的相关法律却是滞后的。在美国facebook等社交网络都是禁止13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注册的,根据的就是该国1998年通过的《儿童网上隐私保护法》。该条例要求,网站在收集13岁以下儿童相关信息前,必须“征得父母的同意”。在,2009年4月开始实施《营造青少年可以安全安心利用网络环境的法律》。根据该法,为青少年办理手机入网业务时,监护人必须向运营商表明用户的未成年身份,以便运营商义务开通手机上网信息过滤服务。

当然,即便拥有这样的法律,许多未成年人也会想办法绕过注册门槛使用社交网络。但相关法律的存在,是运营商推动针对未成年人的限制性条款的前提。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要求运营商靠剔除未成年用户对其保护,显然也是不符合商业规则的过分要求。…

问题二:林妙可父母让林实名开微博也就值得商榷在林妙可事件中还牵涉到一些特殊问题,林妙可已经14岁了,即便是依照国际通行的儿童保护举措,她也已经具备了使用社交网络的资格。在这个阶段,即使在国外,林妙可的父母也是唯一能对她应用微博这一行为负责的人。作为监护人,他们是最应该考虑该如何保护未成年子女,让子女远离社交网络的阴暗面的人。坦诚的讲,林妙可在奥运开幕式时被安排假唱,其实本身是存在争议的。在这样的前提下,仍然要林妙可在微博这个互动性极强的公共空间出现对林妙可其实并不是最佳选择。但林妙可的父母或为虚荣或为利益,同意或者鼓励让孩子走向名利场,让孩子进入是非圈,进入旋涡中心,这种行为也算不上负责。…[详细]

而且微博本就是个社会大熔炉,各式各样的用户会都在。既然有最充分的用户和最好的传播效果,也自然会有最难以控制的言论。即便是如Facebook这样签署了“良好行为宪章”这样一份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隐私安全协议的企业。面对一个主动的去曝光童星的身份,造势营销的账号,运营商也难以完备的隔离来自四面八方的不利言论,只留下有利言论。…
03 面对社交网络,未成年人该怎么用才安全?

在法律完善的前提下,社交网络运营商端可以通过设置年龄门槛和应用技术手段去保护未成年人。Google+就是一个好例子,它就出台了很多针对青少年用户的安全功能。在内容的共享及发表方面,在Google+的青少年帐号只允许青少年分享他们圈中好友的内容,陌生人将会被阻止。分享过程中Google+还会出现警示,提醒青少年用户,包括非圈中好友的人有可能会看到他们发表的内容。与好友的视频聊天时,当一个陌生人进入一个聊天室后,青少年就将会被移出。…[详细]


此外,设置年龄门槛也是种方式。在国外,一般社交网络的准入门槛是13岁。针对低龄未成年人也存在其专属的社交网络,而这种细分,事实上也是社交网络运营商乐见的。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有迪士尼公司(Walt Disney Co.)旗下的儿童社交网站企鹅俱乐部(Club Penguin),还有FashionPlaytes.com这样针对5至12岁、对服装设计感兴趣的女孩的社交网站,以及Everloop这样专门针对13岁以下儿童的社交网络。…
根据《2011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社交网络运用状况调查报告》,在2011年,中国学龄前儿童(7岁以下)上网比例就达26.2%。在这种网络已经融入生活,不少青少年就是伴着互联网成长的。在频繁的试用下,其实无论运营商使用何种技术,法律又做出怎样的规定,儿童使用网社交的安全都不是万无一失的。因此,在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教授雷雳看来,既然一味的封堵不现实,家长顺势而为,引导孩子健康的使用网络和社交网络,主动规避、以及学习如何应对有害信息才更合理。(本文部分观点参考自和菜头和作家天佑微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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