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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女网友征婚,被骗财骗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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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8 09: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手机版浏览
骗财骗色?还款被捕
2010/02/05 07:47:35 来源:南方网 作者:成希 评论 0条[查看评论] 手机看新闻

已婚男子陈相起在世纪佳缘等网站征婚,先后向四位女网友借款近百万元。女网友称陈相起打着结婚的旗号骗得她们的肉体,然后以经营的公司资金困难等为借口向她们骗钱,得手后就对她们避而不见。去年11月17日,龙岗区公安分局水径派出所以诈骗罪将其刑拘。去年12月22日,龙岗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龙岗区公安分局补充侦查,陈相起被取保候审。

陈相起的妻子陈国珍称,陈相起所借的款项全部有借条,警方立案前已在陆续归还。女网友要求陈相起离婚遭拒,为报复才向警方报案。为了让警方放人,她多次去龙岗区公安分局上访。而4名女网友也上访要求逮捕陈相起。今年1月29日,陈相起被龙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四女网友失身失财于已婚男

陈相起今年39岁,在罗湖开了一家公司,有员工20余人。据今年35岁的女网友余燕兰介绍,她9年前跟一美籍华人在美国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后来因与丈夫感情破裂离婚,孤身一人带着孩子过了7年。去年初,她在朋友的帮助下来到世纪佳缘注册征婚。

余燕兰说,今年4月,陈相起在世纪佳缘认识了她,对她猛烈追求,称自己未婚,想跟她成立家庭。两人见面后就开房发生性关系,并以老公老婆相称。在交往中,陈相起对她的孩子也疼爱有加,称过完暑假就要一起生活,要帮孩子转学到他所住的小区。去年8月,陈相起先后以公司资金周转和合同要定金为由,从她那里拿走现金25万元,以及房产证一本。陈相起开始说只是担保,之后余燕兰才发现他把房产证抵押给银行,拿走了50万元。拿到钱后,余燕兰就找不到他的人了,他一直说在外地出差。

余燕兰说,去年9月2日,她收到他老婆陈国珍发来的信息,这才知道陈相起有过两次婚姻,还是3个孩子的父亲。陈国珍说老公做生意就是靠骗女人的钱,如果她去吵闹或者报案,就要搞死她和孩子。余燕兰多次找陈相起讨要钱款和房产证,却遭陈相起拒绝和辱骂。余燕兰提供的手机短信证明,陈相起与她相处时,确实以结婚为名,最后就是陈相起对余燕兰的威胁和谩骂。

与余燕兰相同遭遇的还有女网友吴静、邓群红以及刘某。这四人都没有结婚,年龄从29岁到34岁不等,面容姣好,收入较高。她们自称交际面狭窄,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结婚对象,在“走投无路”的情况到网络征婚。

陈相起的妻子陈国珍坚决否认丈夫诈骗,称这几名女网友明知陈相起已婚,还心甘情愿与他发生性关系,得知他公司在金融危机中经营困难,主动提出与他共渡难关。陈相起所借的款项全部有借条,警方立案前也在陆续归还。女网友要求陈相起离婚遭拒,为报复才向警方报案。为声援丈夫,陈国珍带着8个月大的幼儿,多次前往龙岗公安分局上访,跪倒在公安局大门口,要求警方释放丈夫。

男子因女网友上访再被抓

陈国珍说,去年9月3日上午,余燕兰到家里大吵大闹,要求陈相起离婚,跟她结婚,但遭到陈相起拒绝。余燕兰由此因爱生恨,当晚就打她婆婆手机称自己真心对陈相起,如果结婚所借款项就不用归还。丈夫与吴静等其他3名女网友交往,也差不多是这种情况。而在陈相起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从去年9月3日起,陆续将女网友刘某的钱、找邓群红借的29000元,以及吴静所借的87149元(共计11.9万元)都还清。

去年11月17日,龙岗区公安分局水径派出所以诈骗罪将陈相起刑拘。陈国珍为此卖掉家里的房子,将余燕兰的借款余额65 .1万元全部还清,余燕兰也在还款暨谅解协议书上签字。去年12月22日,龙岗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龙岗公安局补充侦查,陈相起被取保候审。今年1月29日,陈相起被龙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陈国珍表示,这是因为这几名女网友认为感情受到伤害,到处上访。而涉事的4名女网友表示,她们的确去龙岗区公安分局上访过,龙岗区政法委领导接见了她们。



■观点交锋

债务纠纷还是刑事诈骗?
金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张兴彬称,诈骗罪区别于一般经济纠纷的最根本表现是看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不具有还钱的行为。从现有的证据看,陈相起一直在还钱,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全部还清了,就不构成诈骗罪,也就不应该在检察院作出不逮捕的决定后再次提请逮捕陈相起。 张兴彬律师说,陈某的行为可能存在感情欺骗,但应受到道德谴责的感情欺骗不能等同于应受到法律制裁的刑事诈骗。
龙岗公安分局相关人士则称,陈相起涉嫌诈骗,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未婚身份在征婚网站征婚,在同一时间段与多名女性交往,多次以各种理由借取钱,并不是单纯的债务纠纷。他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虽然归还了大部分钱财,但这从本质上说是退赃,不影响案件的实质,只会影响定刑。

采写:深城记者 成希
发表于 2010-7-3 13: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报道太片面

这个案子本来就不是这个样子的,采访的人也只是听被告人的片面之词,就写出这样的文章出来,真是荒唐。骗子有6年以上的专业婚骗的经验了。怎么不写了,他是骗别人的钱,被别人发现不对头时才补的借条,这条骗术怎么不写出来呢,还有骗了别人的是没有借条的,怎么又不写呢,以为不写别人就没有证据吗?到底这个案子谁是专业的骗子,谁是社会的败类,去公安部门一问不者清楚了吗?在一边乱写乱唱的只会带给社会一些不安不良的信息和影响
发表于 2010-3-10 13: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回复 2# 的帖子

如今的社会能骗就骗,人心难测!又有谁甘愿被骗呢?希望所有被骗之人吸取教训!!!!
发表于 2010-2-9 11: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无语........
发表于 2010-2-8 21: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女人要自己保护好自己!
发表于 2010-2-8 11: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无言
无语
.................
发表于 2010-2-8 09: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这样的男人还追着他要和他结婚?初衷是骗钱也好,骗感情也好,知道被骗了,拿到被骗走的钱以后对这种人就唯恐避之不及了。。。。。。唉,深圳的男少女多比例严重失调,是个大问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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